3月10日下午,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記者會,就“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和完善”的相關問題答記者問。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山東大學校長徐顯明出席并回答中外記者的問題。
在回答新華社中國新華新聞電視網記者關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的最重要判斷依據和標志這一問題時,徐顯明表示,判斷一個國家法律體系是否形成可以采用兩個標準:第一個是事實上的標準,即從事實上看一個國家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活各方面是否做到了有法可依。也可以換一個角度,看一個國家所形成的秩序是不是通過法律調整而形成的法律秩序。還有另一個角度,看公民的各項權利通過現(xiàn)行法律是否能夠獲得確認和保護。另一個標準是專業(yè)性的,將現(xiàn)行法律進行分類,看整體統(tǒng)一性及其內部特征。第一個特征,看現(xiàn)行全部法律是否構成了這個國家所需要的法律部門;第二個特征,看每一個法律部門中最核心、最重要、起支架作用的法律是否已經制定出來;第三個特征,看中國特色,行政法規(guī)和地方性法規(guī)是否能夠和法律相配套;第四個特征,看法律法規(guī)內部是否協(xié)調一致。從專業(yè)的角度看,法律部門、法律部門當中最重要的法律以及和法律相配套的行政法規(guī)與地方性法規(guī)相對齊備,內部協(xié)調一致,這四個方面統(tǒng)一起來,就叫做文本上的標準。從文本上來判斷,徐顯明認為法律體系已經形成。
在回答新京報記者關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對普通公眾的影響和包括的內容這一問題時,徐顯明表示,這個問題幾乎和每個人都有關系。在論述法律體系包括的內容時,他打比方說,一個國家的法律體系像一棵大樹,憲法就像樹干。在樹干上有七條主枝,也就是七個法律部門。在主枝上面有很多旁枝和葉子,就是行政法規(guī)和地方性法規(guī)。在這個樹上掛滿了累累的果子,每一個果子都代表著國家的一項制度。這樣一個比喻就把法律體系說清楚了。七條主枝就是七個法律部門。第一個是保證憲法實施的憲法相關法部門;第二個是民法商法部門,有時候也叫民事和商事法律部門,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發(fā)生的所有法律關系;第三個是國家管理社會事務的行政法部門,比如行政處罰、行政復議、行政監(jiān)察;第四個是國家調控經濟的經濟法部門,最主要的有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第五個是與民生有關的法律部門,叫做社會法;第六個是刑法部門;第七個是保證前面這些實體法實施的程序類法律,也就是訴訟與非訴訟的程序類法律。這七個部門合起來,構成了現(xiàn)在的法律體系,這個內容極其龐大,表現(xiàn)為一項一項的具體法律制度。徐顯明表示,現(xiàn)在的憲法相關法一共有38件,民商法一共有33件,行政法有78件,經濟法有60件,社會法有18件,刑法有1件,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有10件,如果再加上憲法正好是239部,這239部構成了我們現(xiàn)行的法律體系的核心內容。
記者會上,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李飛,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信春鷹先后回答了中外記者的提問。會后,徐顯明接受了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等欄目的專訪。中央電視臺新聞頻道、國際頻道、中國網絡電視臺等對記者會進行了現(xiàn)場直播。
鏈接:徐顯明出席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記者會
鏈接:[央視]焦點訪談:民主法治建設的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