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海商法》司法解釋起草與《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修改工作專項調研會”在大連海事大學召開。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二級大法官王淑梅,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副庭長、一級高級法官胡方,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二級高級法官黃西武,民四庭法官馬玲、楊育,大連海事大學原校長司玉琢教授、校長單紅軍教授、法學院院長朱作賢及教師代表出席會議。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大連海事法院、大連船舶重工集團、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大連市分公司等從事海事審判、理論與實務的專家受邀參加研討。付本超副院長應邀參加會議。

最高人民法院王淑梅專委發(fā)表講話。王淑梅闡釋了《海商法》司法解釋起草與《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修改工作的必要性與重要意義,明確新修訂《海商法》的通過對相關司法解釋完善與制定提出了迫切要求,《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的修改也已經進入了立法的快車道。王淑梅指出,《海商法》修改交通運輸部委托大連海事大學牽頭國內其他高校、科研機構及實務部門的專家全程參與,積累了豐富經驗,希望與會專家學者及實務界代表能夠暢所欲言,為本次專項調研工作貢獻高質量的意見建議。

胡方副庭長主持了調研環(huán)節(jié)。與會代表圍繞《海商法》司法解釋重點問題及《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修改重點條文展開充分研討。高校學者與實務界代表立足理論層面并結合實踐需求,就修訂前后《海商法》的銜接適用、新修訂《海商法》的重點條文闡釋、《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擬新增條款等內容闡述了觀點。

付本超圍繞《海商法》司法解釋的形式選擇、《海商法》適用范圍的合理界定及《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的管轄修改等問題發(fā)表了意見和建議。近年來,山東大學法學院十分注重海事法律學科建設,積極開展涉海法律課題研究,與最高人民法院在共建國際海事司法基地,派員參與《海商法》和《海事訴訟程序法》的修改研究工作,全力為海洋強國建設提供法律服務保障。
文 | 付本超
圖 | 會務組
審核 | 董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