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下午14點,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中國婚姻家庭法學研究會會長夏吟蘭,中華女子學院書記、教授兼中國婚姻家庭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李明舜,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法室主任、研究員兼中國婚姻家庭法學研究會副會長薛寧蘭應邀來到山東大學法學院逸夫法學樓一樓會議室,為我院師生帶來了一場主題為“中國民法典編纂與婚姻家庭編”的精彩報告。本次報告由山東大學法學院王麗萍教授主持,山東大學法學院康娜副教授、徐偉敏副教授,山東師范大學法學院院長王宏教授和田堯老師,山東女子學院張雅維教授參加了此次報告。
本次學術報告以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編纂民法典”為背景。首先,夏吟蘭從制定民法典總則以及修訂婚姻家庭法的角度出發(fā)提出要重視和維護婚姻家庭關系的價值觀和倫理屬性,認為婚姻家庭法在民法典體系中應當具有相對獨立性。第一,從婚姻家庭法調整對象的倫理屬性入手分析其在民法典體系中應當具有相對獨立性,認為倫理性是婚姻家庭法的鮮明特征。第二,探討婚姻家庭法與民法其他部門法之間的區(qū)別,這種區(qū)別主要包括調整對象的主體與適用原則不同、社會功能與性質不同、設立權利義務關系的目的不同,并以這些區(qū)別為基礎闡述了婚姻家庭法在民法典體系中應當具有相對獨立性。第三,從婚姻家庭法所兼具的公法屬性之角度出發(fā)分析了其在民法典體系中應當具有相對獨立性。隨后,薛寧蘭以婚姻家庭法的視角闡釋了對民法典總則立法的觀點。第一,講述婚姻家庭法發(fā)展的歷史背景。第二,提出婚姻家庭法回歸民法典體系后應當具有相對獨立性。第三,探討了在民法法典化的過程中婚姻家庭法應當如何完善,并從立法目的、調整對象、基本原則三個方面入手提出了相應建議。最后,李明舜基于婚姻家庭法長期獨立的利弊之談,分析了民法典編纂中應當注意的幾個問題。第一,提出民法典編纂要注意處理好兩大方面的關系:一是婚姻家庭關系在民法典上的普遍保護與特殊保護的關系,認為婚姻家庭編與民法典在體例風格甚至是基本精神方面要保持一致;二是民法典當中婚姻家庭編以外的其他各編與婚姻家庭編的關系,提出其他各編一定要具有家庭視角。第二,闡述了婚姻家庭關系在民法典以外的法律調整問題,并談到了家庭和人權、貧困、教育、平等、健康、環(huán)境、信息傳播的關系以及家庭的融合與保護問題。
在現(xiàn)場互動中,主講人與在座的老師和同學們針對婚姻家庭法的價值理念、身份法與財產法的關系及相互影響、夫妻財產制的規(guī)定等問題展開了熱烈討論。報告結束之際,王麗萍對本次學術報告進行了簡要點評,并倡導大家共同關注婚姻家庭中的法律問題。最后,報告在各位與會人員熱烈的掌聲中圓滿結束。
文/吳夢 圖/劉嘉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