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傅愛竹
助理研究員

個人簡介:
1988年生,遼寧丹東人,法學博士,助理研究員,碩士生導師。
教育背景:
2007年9月至2011年6月,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法學學士。
2011年9月至2014年6月,吉林大學法學院,法學碩士。
2013年2月至2013年6月,臺灣政治大學法學院訪問學生。
2014年9月至2019年6月,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
2016年11月至2017年11月,以色列耶路撒冷希伯來大學,公派聯(lián)合培養(yǎng)博士。
研究方向:
法律方法,司法制度,立法學,數(shù)字法學
代表性成果:
《地方性法規(guī)與地方政府規(guī)章分工的反思與重塑》(獨作),載《現(xiàn)代法學》2025年第1期。(CLSCI)
《數(shù)字新興議題專門立法熱之反思》(獨作),載《法商研究》2023年第5期。(CLSCI)(《人大復印報刊資料·法理學、法史學》2024年第1期全文轉載,《社會科學文摘》2023年第12期轉載)
《如何“綜合運用”解釋方法?——檢討法律解釋的“霰彈槍模式”》(獨作),載《法治社會》2023年第5期。(《中國社會科學文摘》2024年第2期主體轉載)
《數(shù)據(jù)法學對傳統(tǒng)法學的挑戰(zhàn)與應對——以山東大學“數(shù)據(jù)法學”建設為例》(獨作),載《新文科理論與實踐》2022年第3期。
《法官管理制度與司法行為理論》(獨作),載《學習與探索》2018年第3期。(CSSCI)
《什么是立法意圖——德沃金論意圖主義法律解釋》(獨作),載《交大法學》2018年第1期。(CSSCI擴展版)
《“規(guī)訓”的司法與“被縛”的法官——對法官績效考核制度困境與誤區(qū)的深層解讀》(第二作者),載《法律科學》2014年第6期。(CLSCI)(《人大復印報刊資料(訴訟法學·司法制度)》2015年第3期全文轉載,入選“哲學社會科學主文獻”)。
科研項目:
青島市博士后應用研究項目“法理學的實踐意義——以法律解釋為視角”(項目編號:61040070311123)(主持人)
山東大學2023年度本科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新文科背景下行政法教學案例庫建設研究”(主持人)
山東大學國家治理研究院2023年度研究課題“政府數(shù)據(jù)開放法治化路徑研究”(主持人)
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當代中國數(shù)字法學基本范疇體系研究”(23&ZD153)(主要參與人)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點項目“中國法理學研究70年回理與評析”(項目編號:19AFX002)(參與人)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馬克思主義法學方法論研究”(11&ZD077)(參與人)
榮譽獎勵:
山東大學法學院“我最喜愛的老師”稱號(2023)
山東大學青年教師教學比賽二等獎、“教學能手”稱號(2021)
京魯獎教金(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