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二十八日晚上七點,來自日本中央大學法學部的真田芳憲教授、中西又三教授和金永完老師做客山東大學法學院101學術報告廳,分別為我們作了題為《比較法研究的現(xiàn)代意義》、《日本程序法的最近動向》和《中國內地與香港、澳門的法律沖突問題》的學術報告。本次報告由山東大學法學院牟憲魁副教授主持。
報告伊始,牟憲魁副教授向我們介紹了日本中央大學的歷史以及中央大學法學部學者訪問團此次山大法學院之行的主要目的。日本中央大學是在明治時期建立,并有著悠久歷史的著名學府,日本約有三分之一的律師、檢察官以及法官來自中央大學法學部。由六位學者組成的訪問團此次來到山大法學院是為洽談中央大學法學部和山大法學院之間的合作事項,共同促進中日間的學術交流。本次報告的三個主題內容包括:
在“比較法研究的現(xiàn)代意義”的報告中,真田芳憲教授向我們簡單闡述了比較法研究的必要性。他說到在我們生活的世界上,每個人都認為自己信仰的上帝或者自己的意識形態(tài)是最好的,從而也就不想承認其他的信仰或者意識形態(tài)。真田芳憲還談到正是由于人和人之間不理解彼此習慣的差別,不了解相互間的差異,才最終造成了動亂甚至戰(zhàn)爭。因此,為了避免上述情況的出現(xiàn),我們就有必要更多地進行跨國家、跨文化的多方面交流,認真研究比較法就是交流的一種。
隨后,中西又三教授就日本行政程序法作了發(fā)言,他指出,日本有關行政權的法律規(guī)范,在明治時期受德國法的影響已經(jīng)較為發(fā)達。日本行政法理念中,行使行政權具有權力性和公益性,且行政權不得恣意行使。在日本,議會重視制定有關行政權運作的法律規(guī)定,同時,對行政權的法律拘束是實質性的拘束,采取一定的裁判控制的方法。明治時期,這種裁判的控制是通過在憲法上設置作為行政權機關的行政法院來實現(xiàn)的。二戰(zhàn)后,在英美法的影響下,廢除了行政法院的設置,圍繞行政權運作的爭訟改由以最高法院為終審機構的普通法院系統(tǒng)來審理。
第三位發(fā)言的是金永完老師,他談到,由于歷史原因,1997年前中國大